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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校庆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5浏览次数:字号:[ ]

各学院党委、行政,校党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在各级领导关心和社会各界支持下,经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成功举办了“建校110周年、在扬办学60周年和合并办学20周年”庆祝活动。为弘扬校庆活动中所展示的扬大精神,把握校庆活动所创造的难得机遇,推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决定近期对校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动答谢校庆嘉宾
  校庆活动的成功举办,离不开各方面嘉宾的关心支持。各学院、各部门、校庆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分工,以感谢信、回访等方式,主动做好答谢工作。两办主要负责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部省级领导的答谢工作;校庆办主要负责参加校庆活动的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和高校嘉宾的答谢工作;校友会主要负责做好各地校友的答谢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省市对口部门领导嘉宾的答谢工作;各学院负责所邀请校友嘉宾的答谢工作。对校庆期间给予学校捐赠的单位和个人,要再度予以感谢;对给予校庆帮助但没有参加校庆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也要以适当的方式表示谢意。
  二、认真整理校庆资源
  百十年校庆是学校发展的新起点,也是汇聚学校发展资源的平台。校友会和各学院要汇集、核准校友信息,加强与校友嘉宾的沟通联系;宣传部要将校庆庆典大会、校庆文艺演出、中国高校体制改革论坛、校友代表大会等各个活动的影像资料编辑成册,制作光盘,编制校庆画册。
  三、规范清理财物帐务
  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认真梳理校庆活动中接受的各类财、物捐赠,做到账物清淅,没有遗漏。财务处要牵头做好捐款汇总和财务催缴工作;国资处要牵头做好捐赠物品的登记汇总工作;各学院和部门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学校规定做好账务结算及资产归结工作,保证校庆活动中的帐物一致、手续规范。
  对校庆工作中发生的费用支出,要按财务及其它规定,汇总相关票据等,以便结算。
  四、及时归集校庆档案
  各单位要认真收集整理校庆活动形成的相关文字、图片、音像制品等材料,并于5月底前将电子版材料报至校庆办,由校庆办统一汇总移交学校档案馆归档。
  五、全面总结校庆活动
  各学院、各部门结合校庆活动中所开展和承担的相关工作任务,围绕运作措施、工作成效、典型事例、主要经验与建议等,全面地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总结,在5月底前,与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校庆办公室。
  各学院、各部门要通过校庆总结,弘扬扬大精神,鼓舞师生员工,推进事业发展。在总结的基础上,推荐在校庆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生志愿者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由团委牵头组织),并于5月底前报至校庆办公室。学校将于6月上旬召开校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联系人:张 勇    电 话:87970375 87973063
  邮 箱:xqb@yzu.edu.cn

 

                                                                     

                           党 委 办 公 室                                                       

                           校 长 办 公 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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